LSAT考试技巧:对美国法律教育之观感(七)b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09 01:36 字体: [ ]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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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图书馆馆员和工作人员。许多大学也要求法律图书馆馆员应具备法律和图书馆学双学位,而且要懂两门外语,拿到硕士、博士学位到图书馆当馆员的也大有人在。这使我十分吃惊。在国内,不要说找一个拿到博士、硕士学位乃至双学位的人当图书馆馆员,就是一个本科毕业生,如果让他或她到图书馆工作,他或她一定觉得亏了自己,而周围的人也会觉得他或她的大学白念了。我们太不重视图书馆工作了!中国是一个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国,还没有一个只有200多年历史的国家重视图书资料工作,这实在令人汗颜。  我曾经问过一些法律图书馆的馆员,他们拿到了美国的法律职业博士学位(即JD学位),不去做职业律师赚大钱,而在图书馆工作亏不亏,他们没有人觉得亏,只说自己很喜欢自己的工作,觉得很有意义。没有任何人觉得自己的法律白念了。我深深感觉到他们所表现出的对自己职业的喜爱和可贵的敬业精神。对他们来说,没有转行问题,因为法律图书馆本身就是一个可以终身为之奋斗、为之献身,也值得终身为之奋斗、为之献身的高尚职业,他们在进图书馆大门之前,已经选定了以此为终身职业。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在我国一个大学毕业生不愿意从事法律图书馆工作,因为在我国三百六十行,还没有法律图书馆这一行。当然美国图书馆职员的工资比我们的也要丰厚得多,但是我国法学教授的工资同样比美国同行要低得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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