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的“宠儿”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18 05:12 字体: [ ]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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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已经正式赢得了民主党的提名,美国今年的总统选举已经进入了最后的紧张阶段。今天我们给大家讲一个在美选举初期经常用的习惯用语:favorite son。Favorite son从字面上来解释是“受宠的儿子”。可是用在选举上,它的意思就变了。决定参加总统竞选的人来自各州,当一个有候选人的州举行初选的时候,本州的候选人就是favorite son。其他竞选者要到那些有favorite son的州去参加初选,那可就麻烦了。因为,一般来说,同一个党的人总是会支持本州的候选人,那怕他们明明知道这个人根本不可能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比如在某次总统竞选中: Every election year Iowa gets lots of national attention because it's the first state to show which candidates it wants. But this year other presidential hopefuls did not spend much time in Iowa because Senator Harkin from Iowa was a favorite son candidate. 每次大选爱奥华州总是全国注视的中心,因为它总是第一个举行初选,表明他们喜欢哪个候选人。可是,今年其他州的候选人并没有在爱奥华州花很多时间进行竞选活动,因为哈金参议员就是来自爱奥华州的,他就是爱奥华州的宠儿。 当然了,2008年的大选有点不同。奥巴马已经赢得了民主党的提名,不管他能否入主白宫,他都已经创造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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