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 国 有 这 样 一 个 传 说 : 大 禹 把 自 己 身 高 定 为 一 丈 , 然 后 把 一 丈 均 分 为 十 份 , 每 份 叫 做 一 尺 。 从 此 , 我 们 有 了 “ 丈 夫 ” 这 个 名 称 , 又 有 了 标 准 尺 度 , 大 禹 可 谓 “ 以 身 作 则 ” 了 。
英 国 的 尺 度 , 据 说 也 是 国 王 “ 以 身 作 则 ” 制 定 的 。 从 前 度 量 衡 不 统 一 , 各 家 生 产 的 鞋 子 , 尺 码 都 不 相 同 。 后 来 , 一 位 国 王 以 自 己 脚 掌 (foot)的 长 度 做 标 准 , 算 是 一 英 尺 , 于 是 , foot也 可 以 解 作 “ 英 尺 ” 了 。
留 意 foot字 虽 然 有 一 个 复 数 形 式 feet, 但 是 , foot本 身 也 可 作 复 数 用 , 比 如 说 , “ 陈 先 生 身 高 五 英 尺 四 英 寸 ” , 我 们 就 可 以 说 : Mr. Chan is five foot/feet four inches tall。
另 一 点 要 注 意 的 是 : 在 名 词 之 前 , 我 们 只 可 用 foot字 , 不 可 用 feet, 例 如 “ 一 根 八 英 尺 高 旗 竿 ” , 英 文 是 an eight-foot flagpole, 不 可 说 作 an eight feet flagpole。
|
|||||
TAG标签:
- 发表评论
-
-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